2014年9月15日中午,执行二庭的法官正在下乡办案途中,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王某主动提出自己与原告人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为自己身在外地,现委托其父亲前来法院处理与李某一案的执行事宜。
原来王某因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王某向李某偿还借款4.5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故意长期躲避执行。王某的父亲也以无法联系为由,拒不提供其子下落及联系方式,致使案件长期不能执结。今年4月,该院依法将其纳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8月15日王某因业务需要在外地机场购买机票时,而被机场的购票系统拦截,售票系统拒绝为其办理购票业务,并提示其与案件地法院联系。迫于无奈他这才与法官主动联系解决此事。后该案在双方当事人协议基础上,以和解方式结案。
此案的执结,是乾县法院不断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托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平台,多部门网络信息共享,实现多系统网络联动,执结的首例案件。为该院执行工作的创新提高提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