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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诉调对接”在人民法庭生根结果
----武功法院基层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4-09-10 11:26:17 打印 字号: | |
  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2012年以来,武功法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在依法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权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的实践中,立足自身优势,在诉讼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它方面的力量,通过法官主导下各方力量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实施“诉调对接”这一迅捷、低廉、优化、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便民实实在在、化解纠纷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就在身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得到了上级党委的肯定和赞扬。

  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官同志,你们辛苦了!我代表全家人真诚的感谢你们在我家与医院发生矛盾后调处化解纠纷上做出辛勤工作”。这是我院小村人民法庭依托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一起医患纠纷后李姓村民说的一段话。

  去年3月12日,武功法院小村人民法庭辖区李家坎村村民李某突感身体不适,到地段镇卫生院就诊时,确诊为冠心病和急性心梗,但却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死者李某家属亲友三十余人,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医患纠纷告急,医院领导向法庭求援。得知这一情况后,小村法庭的同志在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当即介入,院党组也第一时间选派精兵强将,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与事发地镇政府、司法所、村民委员会及当地人民调解组织的同志互动,合力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纠纷调解中,法庭同志充分发挥“调节器”、“减压阀”、“主心骨”作用,明法析理,循序善导,打开了纠纷合法、合情、合理调处的缺口,该纠纷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圆满化解。

  组织网络铺垫,是武功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基础。2012年以来,该院4个人民法庭紧紧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三官一律”、“审判五进”等工作机制,先后与辖区乡镇政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地段医院等15个职能部门和组织建立了“点对点”式的互动调解网络,实现了辖区内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大对接”和“全覆盖”。同时,聘用8名人民调解员、19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对婚姻家庭小矛盾、宅基地和相邻权小纠纷和争议较小的损害赔偿等纠纷,利用巡回审判、干警包村入户、法官工作室开放等时机,广泛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拓展了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广度和深度。经统计,2012年3月至2014年8月间,该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诉前依法参与民事矛盾纠纷处置326件,其中,依托诉调对接机制诉前分流210件,诉前化解息诉91件。这些矛盾纠纷的分流化解,在群众得实惠的同时,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让矛盾和纠纷在“调解六法”中化解。

  坚持依法调解,丰富调解方法,是武功法院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立足点。2013年,该院贞元人民法庭,在总结往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形出了循序渐进、自成体系的“调解六法”。这一调解模式在全院推广后,在诉调对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告赵某和被告丁某属同村村民,1998年被告承租了原告及其他两户村民的承包地建加油站,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后加油站经多次改造扩建,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被告因经营不力将加油站整体出租给中石化使用。2013年6月,原、被告间的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土地。此时,因加油站已出租给中石化使用,且被告与中石化之间的租期未满,致被告无法返还土地,为此发生矛盾。纠纷发生后,被告曾多次托人从中调和,但却因调和之前矛盾升级引发打架造成积怨无果。后原告状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

  案件虽小,但却涉及3户农民切身利益,牵动被告与中石化之间的合同关系,加之矛盾升级引发打架在当地造成影响群众特别关注,如果一判了之,不但引发被告与中石化之间的纠纷,造成新的案件,而且影响中石化公司在该地经营的发展规划,不利于经济发展。针对这一实情,负责承办案件的贞元法庭将案件处置的切入点放在了“调解六法”上,通过六法并举寻找“案结事了”的突破口。方法一:“案例引导”。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方法二:“以诚感化”。通过多次走进当事人家中与其交流疏通,用诚心、真心和恳心,感化当事人走出利益束缚的困境;方法三:“忆旧消怨”。针对双方同住一村为邻居的实际,帮助他们回忆过去的情谊化解怨气;方法四:“借匙开锁”。借助当事人对亲戚、朋友比较信任的特点,借助土地局、镇政府、村委会力量,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方法五:“冷热结合”,调解时给矛盾纠纷双方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在思考中自我审视自己应该怎么办,力促当事人在消除对立情绪的基础上接受调解;方法六:趁热打铁。调解时机成熟后,在最佳时间,指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制作发放法律文书。“调解六法”的实施,打开了案件和解的“大门”,该纠纷以土地续租达成一致意见结案。经统计,2012年3月至2014年8月间,该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采取丰富灵活的调解方法调解结案1085件,取得了案件调解率为81%的成效,顺应了群众的期待,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让“调执合一”成为诉调对接的推手。

  “法官同志,你们采取调执合一的做法,在短短的3天时间里,不但调结了我的离婚诉讼案,而且把嫁妆、孩子抚养费执行到位,还不收案件执行费用,法院便民、利民、惠民的做法真让我感动!”。这是李某在离婚诉讼案调解结案并将涉案标的同步执行后领取嫁妆、孩子无抚养费时,对武功人民法庭所说的一段感谢话。

  为了自觉地把审判权、执行权当做为人民服务的方式,今年2月份,武功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出了“调执合一”工作法,凡涉诉民事案件有给付内容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由案件承办庭合并执行,执行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一做法,简化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庭立案等环节,即免收了案件执行费、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把“调执合一”实施好,该院4个基层人民法庭开展了积极主动地工作:把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广泛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把案件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实施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经过努力,今年2月至8月,4个基层人民法庭“调执合一”办结案件71件,平均结案天数15天,免收群众执行费21300元,赢得了人民群众得一致好评。
来源:武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