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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关于基层法院执行实务中几个问题之浅见
作者:李金星  发布时间:2014-09-04 10:38:22 打印 字号: | |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对抗性强、社会影响大。“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对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状况的普遍评价,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工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无疑对我国依法治国、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社会进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正视执行实务中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探求寻找解决的方式和方法,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执行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相对较低。

  近年来,各级法院都大力开展业务专业培训和学历再教育等工作,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不可回避的是,执行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要求,主要体现在:①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的量较少,准确理解和领会乃至深入研究的能力相对较差;②对工作不足的发掘、归纳、分析以及解决能力相对较弱;③在日常工作中,按部就班地套用 “老经验”、“土办法”的多,改革创新的点子少;④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主动调研分析、攻坚克难的少,束手就策、或等或放的多。

  问题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

  以我院为例,执行局在编人员9人中,局长、庭长2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5人,书记员人数占了全局的56%。另外,从在编人员的学历上看,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2人,仅占22%,且5名书记员都没有取得司法资格。由于工作量大,原本没有独立办案权的书记员也只能充当执行人员来使用。且不论其独立办案合不合法,由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以及办案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客观制约了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问题三:人员偏少致执行工作人员身力交瘁。 

  当前,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配备与案件增加的比例不平衡,执行工作人员几乎长年处于超负荷状态。以我院为例,全体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为9人,在全院干警中所占的比例为:在编人员9人,占全院在编人员的15%,由于从事执行工作人员偏少,执行工作人员要完成包括送达执行通知书、调查核实财产情况和送评估、拍卖、强制腾迁以及强制执行扣划、交付等大量的工作事务,可以说大部分案件的实际执结是在干警高负荷的条件下取得的。执行人员长期心身俱惫,必然导致结案率下降、办案质量粗糙、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无法高度统一等,这也是基层法院的普遍现象。  

  问题四:工作成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效果不明显。

  目前,从大多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看,对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工作成效评价,基本上是沿用审判庭人员统一的评价办法,没有反映出执行工作的内在特点,因而所应起到奖惩作用较小,效果不明显。

  二、关于解决问题对策和建议 

  解决“执行难”自然不是短时间内能一蹴而就的,很多问题也不是单靠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但是,通过法院内部工作机制的改善和改良,对解决或缓解“执行难”肯定是有益的。为此,提出以下主张:

  (一) 加大培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注重在对干警经常性管理、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全面加强队伍的司法能力、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内强干警素质,外树法院形象,努力打造出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执行法官队伍。在这个问题上,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大专业培训,保证每一个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在规定时间内受到正规的高水平专业训练;二是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考试和考核,保证被训人真正地学到和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要建立正常的人员交流、学习机制,避免审判人员到一个业务庭后就一成不变,通过交流,把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安排到执行工作岗位上,从而带动提高其他执行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 转变观念,解决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积极向上呼吁,争取增加法院人员编制,壮大执行力量。二是领导要转变观念,在内部进行较大规模的人员结构调整,逐步增加从事执行工作人员的数量。三是实行定期交流,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定期交流,特别是对新招录人员在进入审判岗位前,可先到执行岗位工作一至两年以上,对要提拔使用人员在任用前放到执行岗位上挂职锻炼,这样既能增加从事执工作的人员数量,也能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特别是理论、调研工作能力。四是要关注关心执行工作人员的生活和成长进步,并在提升晋级和表彰奖励上给予倾斜,在确保执行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同时,形成人人讲执行、人人想参与执行的工作氛围。

  (三)聚焦执行,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一是要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以各种形式宣传执行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宣传法院在执行工作时有权采取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以及对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的制裁措施,扩大影响,使之家喻户晓,赢得全社会理解与支持,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要加强与执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更好的完善联动机制,明确权利义务,借助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工作,扩大执行声势、达到执行目的,力求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不断完善风险提示、财产申报和后果告知制度,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及其可能的不利后果,权衡利弊,配合执行。四是要加大依法严厉惩治各种阻碍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现象的力度,最大程度的减少外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干扰和影响,减少执行工作的外部阻力。通过以上工作,在优化执行工作环境的同时,激励执行工作人员鼓足干劲、奋发向上,确保昂扬的精神状态。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