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秦都区法院民一庭荣获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该院民一庭2013年审理民事案件521件,其中调撤结案398件,调撤率为76.4%,今年1-4月收案296件,其中调撤结案64件,调撤率达89.4%,调解工作位居全院第一,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该庭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立足本职,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从构建“大调解”工作理念入手,深入浅出,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化解矛盾,促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为主线,充分发挥法官干警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优势,逐步建立了从"要我调"到"我要调"的工作理念。
在发挥好法院自身优势的同时,该庭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和谐诉讼”环境,优化“大调解”工作氛围,构建“联合调解”工作网络,主动联系妇联、司法所、民政局、社区和村委会、保险业协会等多个部门,逐步构建“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按照属地原则,联动相关部门,合力攻坚,有效化解纠纷。以巡回办案为依托,与辖区内街道办(镇)、村两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通过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观摩开庭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案件调解,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审查,发现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调解指导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该庭法官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投入到大调解格局中,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