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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一份司法建议 解决两家纠纷
作者:米学民  发布时间:2014-08-20 09:39:43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也在飞越前进,两家土地界畔不清引发的矛盾时常发生。

  长武县人民法院进期审理的长武县A商厦与长武县B书店庄基界畔纠纷正是在城镇改造过程中才发生了矛盾。A商厦与B书店南北相邻,A商厦居北,B书店座南,A商厦是在企业破产后通过合法拍卖而得到了A商厦的所有权,A商厦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B书店在其北边修建了楼梯及部分建筑物,A商厦以其商厦南墙外有1米多土地所有权及B书店修建建筑物影响其安全,起诉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清腾A商厦土地上的建筑物。该院在审理该案中,在审查A商厦国有土地使用证时,A商厦南址并没有1米多土地使用权,且与B书店土地使用证北址相互矛盾。给A商厦法人多次做工作,他并不认为A商厦南址外没有1米多土地使用权,认为在其拍卖前明确记载A商厦南址外有1米多土地使用权,坚决不予撤诉,要求法院判决。该院在给数人做工作的同时,给长武县土地部门发了一份司法建议,并要求给法院回复。同时,法院办案法官也及时与土地部门沟通,通过土地部门的另行确权确认,B书店明确了其四址,A商厦的权益得到了保护,一份司法建议,矛盾得到了彻底解决。
来源:长武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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