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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民一庭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作者:刘平浪  发布时间:2014-08-15 11:12:07 打印 字号: | |
  • 民一庭民主生活会现场
  • 民一庭庭长吴云青表态发言
  •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讲话
  •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讲话
  •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畅满绪讲话
  •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小刚讲话
  按照咸阳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2014年8月14日下午,咸阳中院民一庭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院党组成员李宏、畅满绪、刘小刚及民一庭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一庭副庭长陈军伟主持。

  会议重点围绕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首先由民一庭庭长吴云青代表庭室领导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并接受全庭党员同志评议。随后,民一庭每位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互相批评。每位党员干部都能诚恳地接受批评并进行了表态。

  院党组成员李宏、刘小刚、畅满绪分别对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提出,民一庭全体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达到“出汗”、“红脸”的效果,把意见提到当面,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剖析自己,提升党性修养。并要求,民主生活会要经常化、常态化。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的效果,认为会议开的扎实、质量高,同志们直奔主题,动真格、点痛处,举实例,批评与自我批评很深刻,达到了“耳热”、“心跳”的预期目的,也为本院其他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树立了标杆,带了好头。通过查摆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团结。并对与会党员提出了八个字的要求:学习、求是、创新、自律。

  最后,民一庭庭长吴云青作了表态发言,此次成功召开民主生活会,得益于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得益于全庭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大家的对照检查材料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诸如“四风”认识高度不到位、原因剖析较为浅显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决定,民一庭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实践活动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真正树立起标杆、示范作用。

  会后大家都认为今天召开的民主专题生活会,在严肃、和谐的气氛中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共识,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