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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之外“心系”困难群众 情理之中“彰显”司法关怀
——淳化法院“救助金”化解涉民生案件效果好
作者:吴晓文  发布时间:2014-08-11 08:37: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淳化法院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群众满意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先后启用“救助金”80万元,救助困难群体63案75人,解决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当事人的特殊困难,防止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地方之一。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努力构建“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该院对被执行人确有困难,无执行能力的民生案件,议定措施,法外给力。采取申请人放弃一点,被执行履行一点,政府救助一点“三点”的工作方法,严格审查,不搞面面俱到,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分配。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把救助范围限于人损、工伤、“三养”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确无履行能力,给一方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的民生案件。刘某等5人申请执行韩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执行标的15万元,被执行人无力执行且下落不明。申请人因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生产生活极度困难。执行法官反复做被执行人韩妻思想工作,使其自愿变卖财产倾尽执行了3.8万元,由救助金解决4万元,帮助当事人渡过生活难关。该院还救助了因交通肇事父母双亡的孤儿、因劳动合同导致终身瘫痪的残疾人等一些不同范围的特困群体,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淳化法院依法使用救助金的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执行无积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称号,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居全省法院系统首位。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