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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90后小伙“三进宫” 持刀劫财再获重刑
作者:周亚萍  发布时间:2014-08-11 08:30:57 打印 字号: | |
  年仅23岁的被告人李飞曾因强奸被判刑,获得假释后在假释期间又实施盗窃,后被撤销假释进行数罪并罚,于201年7月刑满释放,不料其出狱后却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抢劫,最终被判重刑。2014年8月5日,旬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飞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此次,李飞已经是第三次跨入监狱大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20日左右,被告人李飞虎以被害人李立群卖给其假烟为由要求赔偿其损失,李立群将1450元钱交给李飞后,李飞离开现场。2014年2月5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李飞持砍刀和电警棍来到被害人李立群的门市部,质询其父李卫国是否给李立群还了1700元,李立群告知并无此事后,李飞一边将砍刀拍在商店柜台上敲击,一边按住电警棍电源,让电警棍发出响声,并在门市部有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将柜台抽屉内五百余元的营业款全部拿走后逃离现场。

  2014年2月9日零时许,被告人李飞让李东、代晓峰(另案处理)陪同其去旬邑县排厦社区安乐村梁宏家索要欠款,李东、代晓峰表示同意。李飞开车载着二人来到旬邑县排厦社区安乐村,敲开被害人梁友亮家门后,三人每人手持一把砍刀进入其家,向被害人梁友亮索要其子梁宏欠李飞的一千余元借款。遭到拒绝后,李飞便要挟梁友亮还款,梁友亮拿出手机欲报警,李飞抢过手机交给李东,并指使李东、代晓峰看住梁友亮的家人,其开始翻房里的抽屉,后发现一带锁的抽屉有钱,李飞遂持刀架在梁友亮左脖颈,威胁其不要动,并让李东撬锁,李东撬锁时梁友亮往前扑,李飞又把刀尖抵在其左胸前。后李飞见李东撬锁未果,便让李东看住梁友亮,其将两把砍刀放在一起将锁撬开,取出抽屉里的一叠钱,当众清点共3700元现金,遂拿走该3700元驾车逃离现场。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飞虎辩解自己去被害人李立群的门市部是询问父亲李卫国是否给他还了1700元,应该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经查,被告人李飞前往李立群门市时携带砍刀及电警棍,在柜台上敲击砍刀、按响电警棍,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胁迫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物,暴力程度已经达到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其辩解去被害人梁友亮家是向其子梁宏索要债务,不能构成抢劫罪;经查,被告人用砍刀胁迫的对象并非债务人梁宏,且劫取的财物远远超过其债务数额,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对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李飞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退还了被害人的损失,且与两名被害人或其家人存在日常生活矛盾或债务纠纷,没有对被害人人身造成伤害,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以上人名为化名)。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