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大量拥入法院。而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上各村做法并不相同,在一定程度上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也对法院审判标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咸阳中院从统一司法尺度,深化法的引导作用出发,不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对此类案件研讨分析,不断规范裁判标准,并积极深入村、组进行法律宣传和指导。
7月31日下午,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们在炎炎烈日下,来到渭城区北杜镇镇政府,针对该镇北里村二组的一批征地补偿纠纷案件,在辖区法庭、镇政府及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耐心听取了村、镇干部及作为原告的村民个人意见,并就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法官的真诚,对法律明确的讲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村干部纷纷表示充分理解法院工作的原则,回去后会积极宣传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改变过去男女差异的老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按法院判决落实村民利益分配。通过此次沟通,使双方当事人对我国法律规定和民风民俗有了新的认识,为今后此类权益的分配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