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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男子果库摔伤难索赔 法院调解获赔6万
作者:王晓明 贾和平  发布时间:2014-07-29 15:53:30 打印 字号: | |
  “感谢好法官,多亏你们了……”。原告王军拉住长武法院法官的手不停感谢。7月28日,长武法院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调解由被告兴华果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军医疗等费用共计60000元,避免了矛盾可能再次激化升级发生。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王军将其收购的富士苹果存贮于被告冷调库内,2013年5月6日10时许,原告王军去被告冷调库内查看贮存的果品,在乘坐库内升降机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致升降机滑轮脱落,使原告从5米高空坠落受伤,经长武县人民医院、西安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双腓骨小头骨折,右跟骨折。住院27天,支付医疗费70000元。

  事故发后,原告及家人情绪非常激动,多次以堵门等方式向被告公司讨要说法,但由于原告家人要求太高, 加之被告嫌原告家人无理取闹影响了正常工作,始终分文未付。原告又找寻乡镇政府,但均调解未果,无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长武法院受理此案后,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调解,主审法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技术监督部门,认为这是一起因操作升降机不当而引起的赔偿纠纷,主要责任在于被告方。于是多次向被告讲法析理,讲明作为在经营场所内发生损害赔偿,场所所有人有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主审法官对原告及家人首先表示同情和慰问,并告诫他们要学法守法,遇事不要急躁,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方法多次上门做原、被告的工作,最终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王军医疗等费用共计60000元,并且当场予以履行。(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