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审理、执行仅用五天时间,虽然案情一波三折,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与协调执行下顺利化解纠纷,圆满结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月17日,泾阳法院立案庭在左锋副院长的指导下,庭长王和平和审判员张晓利,经过耐心细致疏导,成功的调解了泾干镇人民政府诉泾阳县蓄电池厂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234万元。调解后即与泾干镇人民政府和被执行人房忠智协商拆迁事宜,泾阳县蓄电池厂负责人房忠智在王和平、张晓利法官的主持下,将该厂标的物及钥匙交给泾干镇人民政府,并表示从此后与己无关,但在泾干镇准备拆厂房时提出:1、原告未付清拆迁款之前不能拆除厂房;2、要求原告给其找一块安身之地;3、要求延长两天时间卖树卖门。
王和平、张晓利两位法官,面对变故,不温不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之以法。指出其前两项要求与已生效的调解书相悖逆,不能支持。对第3项请求经与原告协商,达成了顺延两天时间付款的变更协议。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告疑心原告无款可付,不愿搬迁,仍住在该厂,原告担心被告拿到补偿款后,仍赖在厂内,阻碍拆迁,调解执行处于胶着状态。对此,法官随机应变,经反复协商,变更按卡号付款的方式为直接交付支票。让原告将支票交法院,被告见支票后原告方可拆除蓄电池厂。
7月21日下午14时整,在泾阳法院的精心组织下,原告安排相关人员开始拆除,为确保万无一失,立案庭法官兵分两路,庭长王和平坐镇立案庭,将支票交给房忠智,张晓利法官带领法警顶着40度的高温,组织约50名人员调动大型拆除设备两台,在蓄电池厂现场协调指挥拆迁活动,排除意外事件,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截止当日下午17时,该蓄电池厂(建筑面积2400余平方米)被完全拆除,成功的化解了本起案件。泾阳县政府招商苏宁电器的引资项目所要利用的土地,暨泾阳县蓄电池厂厂房土地,终于顺利拆迁,将该块土地交给了政府。至此,泾阳县人民法院为优化泾阳投资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受到了泾干镇政府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