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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群众说事 法官说法”
——淳化法院学习富县法院便民联动工作经验
作者:吴晓文  发布时间:2014-07-25 10:34:27 打印 字号: | |
  淳化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把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学习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具体做法,作为该院提高审判质效、化解矛盾纠纷、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动力。

  富县法院推行“群众说事”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法院以“群众说事”作为平台,组织开展“法官说法”,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由包村法官对“群众说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采取“法制宣传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开展法制宣传,参与调处纠纷,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淳化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富县法院经验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学先进、找差距、议措施、抓落实。一是延伸诉讼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审判质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发挥“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平台作用,让法官干警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三是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广泛征求旁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把法律与民情民意结合起来,努力把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群众心服口服。四是“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在镇、社区、企业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与司法局在方里、马家、县城等辖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退休法官、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五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在农贸市场、车站、影剧院等群众聚集地方,以案释法,扩大普法效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请求。六是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完善调解对接机制,发挥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来源:淳化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