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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述职述廉会议
作者:张家恺  发布时间:2014-07-24 08:50:53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李国庆院长讲话
  • 基层法院院长发言
  7月22日,咸阳中院召开201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院长述职述廉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主持。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上半年的工作业绩,各基层法院院长对本院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并进行述职述廉。

  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建设 “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国庆指出,上半年全市法院在司法作风、案件质效、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提高,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法院质效不高;一些法官干警工作作风不实;有的法院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够;有的法院信息化水平不高。个别基层法院院长思想理念陈旧,工作方法单一,管理手段不强,抓工作的韧劲不足,缺乏担当意识。各基层法院要认真分析原因,探索破解之道,切实加以解决。

  李国庆要求,下半年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司法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实现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推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

  李国庆强调,在当前人民法院面临考验更加严峻,承担任务更加繁重,人民期待更加迫切的形势下,当好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学习。要大兴学习之风,养成好学习惯,注重思考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知识本领,科学谋划法院工作。二是要求是。要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实事求是贯彻到领导工作全过程。三是要创新。既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又要推进理论创新,还要处理好创新和继承的关系,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 “实惠”。四是要自律。在名利上要有满足感,能力上要有危机感;察人上要有准确度,处事上要有公正度;心态上要有平和心,工作上要有进取心。只要做到上述四点,我们就能更好的凝聚院魂、认真履职 、提升素质、不辱使命。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