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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玩闹过火折断他人手指 法官悉心调解案结事了
作者:胡雅丽 李彦江 陈娥  发布时间:2014-07-21 10:23:15 打印 字号: | |
  7月16日,当事人豆勇给永寿法院法官李彦江送来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4年1月21日,豆勇岳母过世三周年纪念,豆勇和妻子前去妻兄白民生家行情。在妻兄家里,大家跟豆勇开玩笑耍闹,要他拿钱买东西请大家吃喝,在此期间,村民白峰在玩闹时猛折豆勇右手食指,豆勇本能反击,将白峰推倒靠在院子里的蒸笼上,后因为食指发青发黑不能弯曲过度疼痛当场昏厥,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随后110出警进行了处理。

  2014年3月11日,豆勇起诉至永寿法院,要求白峰赔偿其住院医疗费、误工补贴、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38.95元。2014年5月5日,被告白峰向永寿法院提起反诉,称自己被豆勇打得鼻骨骨折,外伤性头痛,要求其赔偿自己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共计621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掌握基本案情后,多次找来两人进行协商,希望两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处理此事。原告因为自己平白无故受人伤害,怨气非常大,加上被告的反诉,他认为被告是逃避责任装作受伤,纯粹属于无理取闹,坚决要求被告赔偿自己所有损失,不同意调解。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前往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称自己在派出所受到不公正待遇,称如果不讲被告绳之于法,自己将赴京上访。考虑到具体案情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再次分别做原被告工作,对原告强调被告虽然折断其手指,但应该不是有意为之,大家乡里乡亲,要处理事情也最好不伤和气,跟被告反复强调其行为的不妥及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被告白峰向原告豆勇一次性赔偿3500元的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在案件了结后,原告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向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