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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主管院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作者:徐微娜  发布时间:2014-07-14 15:09:21 打印 字号: | |
  在三原县法院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针对群众提出的“院领导应加强执法办案”的建议,院党组立行立改,出台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规定,并将办案任务细化、量化,切实实现了审理、裁判的无缝对接。

  为了增强办案效果,做好表率,三原法院一改“被动接受”为“主动攻坚”,院领导纷纷自觉主动地承担起难案、骨头案的审理执行工作。自今年2月份以来,该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马跃进带头办案多起,其中有当事人矛盾激化的拆迁案、有因房屋界限不明引发的邻里纠纷、又亲自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的民事纠纷, 通过亲自审理案件掌握了一些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带着问题在审委员上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法,总结一些审判实践经验,便于以后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审判实践。

  7月4日,三原法院副院长康力就再次回归主审法官位置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杨宏喜交通肇事罪案件,使得这起当事人情绪很大的案件,通过多次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最终履行了赔偿责任,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康院长说,要给年轻法官起个“传帮带”的作用。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庭审的群众表示,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办案,体现了法院抓案件质量、抓司法公正的决心。这次庭审高效流畅、审理活动透明、判决结果公正,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质。

  该院院长焦鹏表示,提倡院领导带头办疑难、重大案件,不仅有利于提升领导艺术,增强领导的模范作用,同时也增强了干警的积极性和队伍的凝聚力;还能起到督促领导们平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形成人人重视审判质量、重视效率与效果的良好氛围。
来源:三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