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整改落实要实、解决问题要实、服务群众要实。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手,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减轻当事人诉累,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确保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都能真正见成效、出成果。
在服务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方面。一是在我市法院系首先开通“网上预约立案”通道,方便群众便捷、快速地完成立案。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异地当事人可一次性办理立案手续,不必为了补齐资料多次往返法院,免去路途奔波辛劳,减轻群众诉讼成本。二是开通腾讯、新浪两个官方微博,方便群众了解我院工作动态。开通法庭QQ和微信,充分利用网络为距离较远的,尤其是省外、国外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三是针对辖区内群众多外出务工的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利用周末和晚上等群众方便的时间办案。在遇到停电等工作困难时,及时将立案服务等工作现场延伸至户外,不让群众白跑一趟。
在司法宣传教育方面,一是将司法教育宣传当做法院工作的一项主业,争取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与尊重,与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为口镇长街老年协会进行普法教育宣传;为王桥中学师生开展法律知识讲课。二是举行了法院公开日活动,打开大门邀请由县机关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企业代表、社区委员会代表等16人组成的公众代表团,参观法院,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让群众更直观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律公平正义,改进法院工作。三是积极参与“三官一律”活动,在一线转变政法干警作风,搭建警民沟通平台,第一时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安防范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基础。
在案件审理执行方面,一是将庭审现场搬进群众身边。我院桥底法庭、永乐法庭、泾河法庭在桥底镇和村村委会、三渠镇南里庄村村委会、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或使用巡回审判车审理多起案件;刑庭在安吴镇张家沟村村委会广场、泾干湖公园北广场,召开“3.21”重大责任事故案、“6.26”贩卖毒品案公开宣判大会。通过这些巡回审理和公开宣判,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是创新刑事矫正措施。在“新生林”教育基地通过栽植、管护树木活动等义务劳动,引导、教育、规范刑事未监禁人员。三是召开追缴赃款发还大会。将审结的刑事案件的赃款2万余元现金如数发还给被害人。让群众看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犯罪,捍卫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