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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6·26禁毒日集中公开宣判
作者:苗佳  发布时间:2014-07-01 11:29:11 打印 字号: | |
  为了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6月26日上午,泾阳法院在泾干湖公园北广场召开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对贩卖毒品罪、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盗掘古墓葬罪等八案八犯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八名犯罪分子从泾阳县看守所被押解至泾干湖公园北广场大会现场,途经泾阳县中心街、北极宫等人流密集街道,引起了群众的围观,起到了警示和威慑作用。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红旗发表讲话,就做好禁毒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全县各部门要清醒意识到当前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毒、拒毒知识水平,在全县形成人人禁毒、反毒的斗争氛围;三是加大对毒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政法机关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涉毒重点整治活动,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泾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黎明宣读了公判词,不时引起现场群众的讨论。

  会场布置了印有“大力消除毒品危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宣传口号的横幅,志愿者向现场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彰显了泾阳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等刑事犯罪活动的信心和决心,营造了浓烈的禁毒反毒氛围。希望以此次公开宣判大会为契机,引起广大群众对毒品犯罪问题的重视,携手抵御毒品的危害,坚决打好禁毒反毒战争,共同维护洁净生活空间。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