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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法院:情理法相融合 老纠纷一朝解
作者:陈 涛  发布时间:2014-06-27 11:05:05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杨陵区法院采用强制措施和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使一起拖欠近3年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结。

  王凯(化名)于2010年从张涛(化名)处承包了杨凌欧迪亚车辆部件厂宿舍楼、餐厅墙面涂料工程,完工后,王凯多次找到张涛索要工程款,未果,后经诉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予支付。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涛称:因申请人未将其承包的工程干完,法院调解书显失公平,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后张涛为规避执行,将自己名下的财产予以转移。鉴于张涛的态度,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乾县将其所有账户予以冻结。多方打听并找到了被执行人,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并告知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其会限制其高消费。后在执行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和法院强制拘留的双重压力下,张涛终于承认了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认识,并当即偿清了拖欠的剩余工程款。
来源:杨陵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