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君售票窗口见财起歹念 尾随趁乘客熟睡之际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查,2014年4月2日上午,被告人张君在三原汽车站寻找盗窃目标,在售票大厅窗口看见被害人孙莉购票时拿出了一部分钱,张君便尾随孙莉购买了去往高陵县的车票,下车后,尾随孙莉上了公交车,并坐到孙莉后面的座位上。当公交在行驶途中,张君趁孙莉熟睡之机,用自己的上衣作掩护,拿着随身携带的刀片滑坡孙莉的上衣口袋,盗走3800元现金后半路下了公交车逃走。另查:案后张君将作案刀片扔掉,所得现金挥霍一空,案发后被告人张君已全部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3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法院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