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五进”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常态化的进村入户进行调解,既方便了群众又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2014年6月5日,该院民二庭的办案法官来到三原县嵯峨乡杏树硷村,对一起邻居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调解。2013年9月17日17时许被告李某无照驾驶无牌柴油三轮车进出道路时与正常行进的郭某相撞,造成郭某腿骨骨折、脾脏切除,双方因为赔偿事宜分歧大、矛盾深,郭某诉至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办案法官考虑到实际情况首先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到两方当事人的家中进行调解,办案法官抱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调解努力”的决心,从法律规定、证据认定、乡亲感情等角度给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分析,后又结合双方各自的意见综合考虑寻找调解的突破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原告郭某经济损失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