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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及对策
作者:雷增教  发布时间:2014-06-04 15:41:28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公害,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现状令人堪忧。为了更好的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笔者通过统计、调查,对秦都区2011年-2013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就如何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从2011年-2013年,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117件,其中2011年审理抢劫案件24件,盗窃案件13件,故意伤害案件6件,寻衅滋事案件2件,强奸案件2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抢夺案件2件;2012年审理抢劫案件23件,盗窃案件12件,故意伤害案件5件,寻衅滋事案件3件,强奸案件1件,聚众斗殴案件1件,抢夺案件1件;2013年审理抢劫案件14件,盗窃案件4件,故意伤害案件1件,强奸案件1件。

  以上数据表明,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减趋势。所占刑事案件的比例由2011年的14.6%降为2013年的5.7%。

  (一)犯罪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年增多,案件数占到总案件数的56.4%,涉案人数占到总涉案人数的61.2%,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犯罪团伙化。在上述案件中,属于团伙案件的有48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41%,参与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68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38%。

  (三)犯罪恶性化。在调查的上述案件中,有40件案件被告人作案前均周密策划,多次踩点,准备了作案工具,在12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有10件案件被告人致被害人重伤,有两件案件被告人致被害人轻伤。

  (四)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在调查的上述案件中,因父母外出打工,其祖父母看管不严,加之社会不良青年引诱而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有32人,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35%。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在调查的上述案件中有38人系辍学少年,占总人数的41%。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以及自我掌控能力比较低,往往有不同程度的逆反心理、求胜心理、好奇心理和自我中心意识,一旦遇上不良因素的影响,很容易走向歧途。

  如赵某贩卖毒品案,赵某系某校高一学生,经常上网聊天,一次在网上认识了一姓王的朋友,从此,经常和王某上网吧、逛迪吧,不亦乐乎。一日,王某对他说:“抽一下这种特质纸烟,让你当一回神仙。”赵某抽了几口后,感觉云里雾里,舒服至极,从此迷上了海洛因,逐渐成为王某贩毒集团的骨干分子。又如关某故意伤害一案,关某放学后推自行车准备走,旁边的刘某不小心撞了关某的自行车,刘某也没向关某赔礼道歉,就准备要走,关某认为丢了自己的脸面,勃然大怒,一把揪住关某的衣领俩人撕打起来,在撕打中,关某顺势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不加思索砸在刘某头部,致使刘某严重残疾。

  (二)家庭教育方面的原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且无法替代的影响。我们发现,结构不完整、关系不和谐、教养方法不当、父母有不良行为等四种家庭,导致监管不力,可能发生犯罪。

如被告人张某的父亲经常酗酒、赌博,张某受父亲影响,经常去网吧、游戏厅赌博、上网。欠下赌债后,为了归还赌资,一日,张某伙同王某对同班同学赵某实施绑架,勒索赵某家长10万现金。又如,被告人华某抢劫案,华某受到社会闲散人员刘某引诱,一日,俩人商议后,在咸阳市河堤路上持刀拦住一辆出租车,华某用弹簧刀将出租车司机捅成重伤,二人抢得现金1000余元,挥霍。

  (三)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办学理念存在重考分、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片面追求升学率,不注重对学生法治观念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培养。

  如郝某故意伤害案,郝某系初三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优异,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一日中午吃饭洗碗,不慎将水洒到安某身上,安某对其心怀不满,扬言报复。郝某并未向老师反映,而是私自买了把双仞弹簧刀用于防身。第二日,安某伙同几个同学闯入郝某寝室,对郝某拳打脚踢,郝某拔出弹簧刀刺入了安某的胸部,致安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此案开庭时,法官讯问郝某:“你明知安某要报复你,你为何不向老师反映?”,郝某说:“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想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解决。”又如陈某盗窃案,陈某生在一个经济宽裕的家庭,父母非常疼爱他,经常给她零用钱,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陈某竟然在2011年至2013年两年时间里,疯狂作案25起,盗窃亲戚、同学、朋友的财物总价值39000余元。是什么原因促使他犯罪呢?我们从他的供述中看到了这样的话,“父母给我的零用钱不够用,我不好意思向家里要,所以就想到了偷,我认为偷亲戚家的,偷同学的,偷朋友的钱财不是犯罪,我专门偷这些人的钱财。”当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对其第一次讯问后,他竟然问:“我可以回家了吗?”

  (四)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的好奇心、模仿欲较成年人要强烈许多,容易接受外界不良事务的引诱,由于被影视、互联网中不健康情节所吸引,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从统计数据分析看,涉及网吧的犯罪案件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8.9%;已结4件强奸案中,有3人曾受黄色影视、图书等影响。

  如吴某故意伤害案:吴某15岁,系我市一所中学初三学生,经常去网吧上网,对网络游戏中挥拳便打,挥刀便砍的暴力动作无比崇拜。一日下午,吴某在我市珠泉路口打台球,与同学刘某发生争吵、撕打,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刘某胸部刺去,致刘某心脏失血过多,休克性死亡。又如张某、何某抢劫案,张某、何某经常玩电脑游戏、俩人经常说游戏中的枪战、武打动作很刺激,想尝试尝试。一日,他们俩人拦截一辆出租车,谎称去秦都区马家庄,而当车行至吴家庄时,张某强行将司机的车钥匙拔下,何某掏出弹簧刀威胁司机,索要现金,二人对司机拳打脚踢后,抢得现金800余元,用于上网挥霍。

  三、针对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体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西方很多国家有《少年法》、《少年家庭法》,还有有的国家设立有专门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少年法院。法律在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可操作性很强。如,有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18周岁以下青年买烟、买酒,否则视为违法,将被处罚。我国虽然先后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这两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线条过粗,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呼吁立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法律的立法完善工作,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设立少年法院,做大胆尝试,积累一定的审判经验后,逐步向全国推广。

  (二)强化家庭教育职能

  基层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应当将培训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项工作来抓,设立专门的机构,确定专职人员,以村委会、社区为培训、宣传的最前沿,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家长培训学校,对家长进行定期培训,使其认识到: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父母应当主动地同孩子沟通,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同时宣传家庭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性,使其掌握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如: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在重视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同时,基层组织应同当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家庭信息情况应有所了解,发现家庭教育有不良苗头,应及时解决。

  (三)发挥学校育人作用

  在学校教育中,学校一定要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爱国主义、法制等教育,如可邀请老红军、老八路作爱国主义专题讲座,可聘请法制副校长,作法制报告,学校也可以鼓励学生开展出法制黑板报、建立法制宣传栏等活动,以此加强学生德育、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二要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参加义务普法活动等,以此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三是老师要善待学生的“错误”,老师应该多鼓励学生,勇于看到学生的优点,不能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更不能训斥、打骂,以免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行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产生不良后果。

  (四)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犯罪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同时政法部门应同文化、教育、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不健康的娱乐、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淫秽,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随着国家整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个方面的演变,经历了一个由轻微到严重的发展过程,个中原因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如何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将其降到最低点,已不是单纯的一个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课题,需要整个社会来共同关心这个弱势群体,建立一个日趋完善的机制体系。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实行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整治、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来源:秦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