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一行深入礼泉、乾县、永寿、旬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基层法院、基层法庭贯彻省高院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检设施运行情况、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等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张忠玉副院长对永寿法院下功夫提升审判质效,提高案件调解率、执行到位率,与案件无关法官以第三人身份进行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以及旬邑法院采用的手机卡“一卡通”签到、传输文件信息等作法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搬迁办公新址的礼泉法院抓紧安保设施施工,启用安检设施。
张忠玉指出,各法院要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对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安保工作“十条措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安全作为保底工程抓紧抓好。
他强调,接待群众要坚持首问负责制,特别是对涉诉信访案件,要确保每一名群众都有人接待,每一个问题都要善始善终。要在加强安检的同时做好与群众的沟通,给群众讲清安保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持法院机关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和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安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他要求,要加强对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完善安检、安全监控设施,建好安保工作队伍,完善和坚持安保工作制度;要针对新形势创新安保工作举措,切实做到人人重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要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苗头,做到万无一失,确诉讼参与人和办案人员的安全。
咸阳中院法警支队边保社大队长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