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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诉前调解法律实务培训会
作者:苗佳  发布时间:2014-05-26 16:09:13 打印 字号: | |
  • 培训会会场
  • 刘仲屹院长讲话
  5月22日下午,泾阳法院与泾阳县司法局联合召开诉前调解法律实务培训会。会议由泾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左锋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九洲,副局长宋斌参加会议。泾阳法院立案庭法官张晓利为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陪审员、司法局干警等共计70余名参会人员就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前,刘仲屹院长与李九洲局长分别作了动员讲话。李九洲局长强调,诉前调解的本质是人民调解,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人民调解的指导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独特作用,形成调解合力,促使矛盾化解,消除纷争。

  刘仲屹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司法行政部门要与人民法院联合力量,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实际效力,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泾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刘促屹从人民法院面临的目前形势及调解的独特作用,解读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希望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人民调解员,能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传达给法院,充当调解员、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习传统道德,正己化人,知行合一,自身做到“公道正派”,深刻领会和熟练运用《人民调节法》,通过不断学习培训,热爱调解工作,让矛盾纠纷不出村子成功调解,不出镇子画上句号。

  培训期间,立案庭法官张晓利为人民调解员作了以《把<调解法>落实好,建立多元化化解矛盾机制,共建和谐社会》的专题讲座,从背景、意义及特征等方面全面研习《调节法》,强调了“公道正派”在调解工作中的指导意义,并带领参会人员重点学习《弟子规》等传统道德经典。律师代表冯永宏为人民调解员作了调解事务方面的培训,将自己的从业经验、诉讼代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调解工作技巧与参会人员共同分享,使广大人民调解员从不同角度理解调解工作。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