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5月20日下午,几位农民工面带笑容开心的来到渭城法院领取被拖欠已久的工程款,并对法院为他们讨回血汗钱表示感谢。
2009年9月蒋永、张杰、吴兆、王新栋、李彦国、程宝等六人与签订了关于咸阳某项目外墙粉刷的承包协议,工程完结后,几人多次向该公司讨要工钱,一直未果,2013年3月上述六人将某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诉至渭城区法院,案件受理后,渭城法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一审、之后被告上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同年11月当事人向渭城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人申请执行后,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法院高度重视,办案法官多次前往中厦集团有限公司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威慑下,被执行人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先后两次给渭城法院账户汇入案件款397372 元本金及利息,使以上六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文中姓名均属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