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泾阳法院丰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形式,贯彻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要求,利用周一上午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活动时间,召开学习动员大会,号召广大法官干警向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的泾阳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王和平同志学习。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黎明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辉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决定;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徐民芳宣读泾阳法院《关于向王和平同志学习的决定》;党组成员、分管立案庭副院长左锋详细介绍了王和平同志的先进事迹;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仲屹为王和平庭长颁发荣誉证书,并发表讲话。
全院干警认真听取王和平庭长的先进事迹报告,用热烈的掌声向他取得荣誉表示祝贺。两名青年法官代表分别上台发言,表示深受王和平庭长光荣事迹的感染和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他为榜样,用他的高尚精神和优良作风时刻鞭策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刘仲屹院长从王和平同志的闪光点、正确看待先进人物、向王和平同志学什么、怎样学等四个方面,向全院干警介绍了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召开向王和平同志学习动员会,是基于王和平同志给泾阳法院带来的宝贵荣誉和泾阳法院工作需要做出的决定,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先进,促进后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王和平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优秀代表,是践行为民宗旨的杰出典范,是全院干警学习的好榜样。刘仲屹院长希望广大干警学习王和平同志坚持党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爱岗敬业,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始终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敢为人先,始终追求一流业绩的精神风貌;严以律己,始终传递正能量的示范作用,发挥党员先进作用,做到“理想常在,信念常驻,宗旨不变,本色不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