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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
  发布时间:2014-05-19 08:56:11 打印 字号: | |

要说话和气、举止文雅,不要粗言秽语、大声喧哗;

要热爱劳动、健康向上,不要好逸恶劳、酗酒嗜赌;

要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不要欺老凌小、冷漠无情;

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排场、铺张浪费;

要讲究卫生、爱护市容,不要随地吐痰、乱扔乱贴;

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要掺杂使假、短斤少两;

要维护秩序、服从管理,不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要遵守交规、礼让出行,不要横穿马路、乱闯乱停;

要珍爱设施、保护环境,不要损坏公物、践折草木;

要恪守公德、文明上网,不要低俗沉迷、造谣诽谤。

来源: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