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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架起群众“连心桥”
——彬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4-05-07 15:50:14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彬县人民法院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机关作风改进,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涌现了一批司法为民的新鲜事。

  结对认亲,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

  “以后咱们就是亲戚了,有困难就给我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魏小宁轻轻地叮嘱着眼前这个身残志坚、热爱生活的小伙子。黄宝利,底店镇大车村村民,身体重度残疾,家里有年届高龄的母亲、十几岁的女儿和自己三口人,收入微薄,主要靠国家发放的低保金勉强维持生活,一旦遇上生病等突发情况,一家生计更是雪上加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彬县法院院长魏小宁将底店镇大车村作为自己的联系村,来到了黄宝利的家,详细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共同商量发家的好办法、致富的新路子,并将他们一家人作为“结对子、认亲人”的对象,送上了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大力执行,让司法实效惠及民生

  执行申请人成某,与被执行人彬县城关镇某村委会因财产损害发生纠纷,遂将其诉至彬县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定被告适当补偿原告10344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并鼓动群众到处上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将此案列入重点执行对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析法释理,引导其理性对待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说服教育思想工作的感召下,提出了和解要求,双方最终同意以65000元结案,并及时兑现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倾情调解,让司法温暖深入人心

  王大爷,某勘探队退休职工,前些年与三个儿子关系不睦,便一直在外生活。近年来,王大爷因年老多病,加之老伴已经去世,便只得回老家生活,但父子之间积怨较深,无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王大爷将三个儿子诉至彬县法院,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彻底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妥善安置老人,维护亲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便上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召集原被告双方并邀请两名村干部参与。经过大家近4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因赡养引起的纠纷顺利解决。
来源:彬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