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咸阳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副院长陈利平,执行局长张建安,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和中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李小平处长莅会指导。会议由中院陈利平副院长主持。
会上,咸阳中院执行局张建安局长作了题为《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跨越》的工作报告;中院执行局张锋副局长宣读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院执行局王彬副局长通报了2014年1—4月全市执行工作有关情况;先进集体代表三原法院、泾阳法院介绍了工作经验,兴平法院作了表态发言。
省院执行局综合处李小平处长讲话指出,这次咸阳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是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召开的一次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会议,是对省法院执行工作部署的推动和落实。李小平指出,去年以来咸阳法院执行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咸阳中院党组对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很大提高,能够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执行工作,两级法院党组对执行工作给予了人力、财力、物力上的支持和倾斜,全市法院执行局长能够认真履职,狠抓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劳动,共同促进了咸阳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李处长强调,目前执行工作仍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思想作风对执行工作的进展影响很大,执行工作仍存在行为不规范、措施不规范甚至违法执行的问题。李处长希望咸阳两级法院党组能够继续重视、支持执行工作,执行局长要切实履好职、负好责,共同努力,扎实做好咸阳法院的执行工作。
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指出全市法院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排名末位,执行工作质效较低,影响了全市法院的审判质效评估成绩;咸阳法院两项活动力度不大,动作迟缓,在全省排名靠后。全市法院要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站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的高度,站在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公正高效地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能够及时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鼓足干劲,坚定信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李国庆强调,要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即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规范执行;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强制措施运用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对两项活动的开展,各院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要定出措施、列出时间表,坚定不移的完成两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对执行信息统计不准确的问题,中院执行局要加大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和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搞好信息填报工作。
李国庆要求,全市法院要狠抓执行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行。当前全市法院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执行队伍的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院长、主管副院长、局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敢于担当、敢于履责,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能力。执行干警要做到在政治上警醒,有敬畏之心、有操守,改进执行作风,树立良好形象,避免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要用制度构筑廉洁防线,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
李国庆最后强调,执行工作任重道远,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各自负起责任,端正作风、攻坚克难、卧薪尝胆,改变目前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
张建安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指出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够、执行信访案件化解力度不够、执行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执行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针对下一步工作,张建安局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全面完成专项活动目标任务,争创全省先进;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提升执行质效;认真做好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执行公开;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