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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忠诚正义铸就法警工作之魂
作者:白新宝  发布时间:2014-04-28 15:52:21 打印 字号: | |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作为人民法院编制序列的一份子,咸阳中院法警支队也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将其作为促进法警工作效能的重要推手。

  一、有效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必须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信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也是我们法警队伍的宗旨目标。李克强总理的“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为我们法警工作指明了方向。再次将群众观点、群众观念摆在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

  我们有一些司法警察认为,法警工作是一个枯燥无味的工作,一次次的提押人犯和值庭,每天的值班和安全保卫,有一些枯燥、有一点乏味,认为我们做的事并没有那么闪亮和高尚。然而我们坚守每一刻,我们提高警惕,认真敬业,保障庭审的安全与顺利进行;耐心解释、认真倾听,为全院的安全尽着我们全心全意的力量。因为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我们法警工作也会偏离自己的方向。

  二、有效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必须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为民服务的唯一标准

  必须将民意、民情真正吸纳、充实到方案、标准的制定中,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意,将评判的标准和标尺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让群众说得上话,让群众说话管用。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必须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

  无论是征求对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还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做出其他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和不合理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在法警工作中,我们坚持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为民服务的标准。一次次的协助执行,我们冲在强制执行的最前沿,当事人的谩骂与侮辱,甚至暴力对抗,我们冷静对待、无所畏惧,有时受伤挂彩也坚持到底,一份份沉甸甸的法律文书,我们上下楼梯、我们涉水爬山,一次又一次的空跑,面对当事人埋怨的眼神及无谓的抱怨,甚至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我们忍着,我们让着,我们没有动怒。因为案件的圆满顺利执行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做好“天平”的守护神是我们的宗旨。

  三、有效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必须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作为群众路线的唯一标准

  这就要求我们要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路径。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用心干事包涵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指导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在每项工作中,我们既用了心又用了智,我们团结一致、任劳任怨、默默付出,用一片赤诚的心去安慰和支持受害者,用我们的智慧和专业技能去化解诸多矛盾和冲突,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保障着法院各项工作的安全开展。做好本职,服务群众。群众工作就是民情工作,基层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服务群众,要弄清楚群众要我们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认识清楚,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真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使群众路线教育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