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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荣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殊荣
作者:刘辉  发布时间:2014-04-03 15:26:49 打印 字号: | |
  2014年3月,泾阳法院荣幸被咸阳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各方面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鼓励。

  2014年,泾阳法院会更加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准确全面地分析法院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工作标准提升年”、“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实现服务大局能力、审判管理水平、为民司法水平、干警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都有新的提升,为把泾阳建设成“经济强、百姓富、文化兴、社会稳、生态美”的陕西强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来源:泾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