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在阵阵清脆的鞭炮声中,农民工刘伟向秦都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感谢执行局为其讨回拖欠多年的工资款。
2009年8月28日至2010年6月15日刘伟受雇于贺军,在其经营的牛羊肉泡馍馆(无字号及工商登记)做厨师,月工资为2000元,期间,贺军仅支付刘伟部分报酬,下欠工资11700元,经刘伟多次索要无果,为此,刘伟一纸诉状将贺军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贺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付所欠刘伟劳动报酬11700元。
判决生效后,贺军避而不见,刘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秦都区法院将该案纳入“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迅速启动应对机制,分别向土地、房屋、工商、银行、车辆管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贺军财产状况。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贺军系三原县人,长期不在家中居住,先后在不同的地方开办餐馆,具体住址不详,财产状况不明,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考虑到打工者挣钱不易,生活维艰,他们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深入村委会、群众座谈了解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们的努力下,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贺军可能在高陵县开办餐馆。于是执行法官前往高陵县工商局查找到被执行人贺军的工商登记信息,执行法官按图索骥,找到了被执行人。经过法官说服教育,贺军当天履行完全部案件款。当申请人刘伟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工资款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涉民生案件与普通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秦都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人民法院工作主线,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活动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涉案群众的赞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