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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完善规章制度 提升审判质效
——全市法院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
作者:李晓菊  发布时间:2014-03-13 10:46:1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近日咸阳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

  该院及时研究制定了两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细化责任,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年”活动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制定、修改、完善审判执行管理、队伍建设管理、内部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以审判管理为核心、以队伍管理为关键、以后勤管理为保障的科学的制度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精细管理,最终实现法院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达到全面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目标。活动自3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制度建设评估、健全完善制度和严格落实制度四个阶段。活动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制度、缺项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按照“续用、修订、新建”等做好制度的分类登记。之后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要做好制度创新工作,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对缺项制度积极进行创建。并对修订完善后的制度进行整理汇编,组织进行学习研究并提出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作用。

  切实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通过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科学分解、量化指标、明确任务,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审判质效考评机制,实现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薄弱指标有效改善、办案质量全面提高、办案节奏不断加快、办案效果有效提升、专项评查趋于常态,推进全市法院综合质效争先进位,迈入全省法院前5名的目标任务。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整改推进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活动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要以发改案件为重点,严格立案审查、加大陪审工作,推进审判公正指标提升;二要从均衡结案和审限管理入手,增强效率意识,推进审判效率指标提升;三要以服判息诉为核心,加大调解和执行工作力度,推进审判效果指标提升;四要以“两评查”活动为助推,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五要以信息数据为依托,确保审判质效评估的客观、科学、及时。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