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永寿县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俊同志的带领下,带着锄头、铁锨、水桶等工具,踊跃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春季县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主要是针对2011年秋季栽种的核桃树苗进行维护、补种工作。2011年10月,该院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高标准的义务植树基地号召,共栽种核桃树苗200余株。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每个植树单位必须做到三年“三包”,即包种、包活、包结果。因此,该院在2011年之后,每年不定期的对所包“责任林”整修树坑、拓宽通风行、施肥、栽植、修整蓄水坑、浇水、覆土,高质量完成了保植任务,期间还邀请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来现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种植任务,得到了验收组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