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长武县人民法院召开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暨传达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会议由长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志英同志向全院干警传达了中共长武县委召开的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中共长武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东选同志向全院干警传达了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雁鹰同志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办案规定(试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上办案扫描上传案卷材料的规定(试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字号使用的规定(试行)》。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永锋同志向全院干警传达了省市法院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公布了《全省法院内网使用情况通报(八)》,通报了长武法院内网使用情况抽查结果,并宣布了我院办公办案相关规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同志讲话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结合工作实际,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等活动,自觉积极投入到实践活动中。全院干警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摆整改“四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塑造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同时刘院长强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在信息化社会条件下抓好信息化建设成为今后法院工作的大趋势。抓好信息化建设既是紧迫的现实需要,也是长远的发展大计。他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紧跟时代节拍,要转变思想、认真学习,提升水平,做到“上班先上网、办案必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