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贯彻“五进”活动精神,法官带着卷宗,把当事人传唤到社区,同时,在社区同志的参与调解下,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4年2月26日,社区法官就把当事人传唤到社区办公室,做庭前调解工作,在巨某与张某各自谈了自己的意见后,法官认为,巨某与张某并无大的分歧,巨某仅认为自己在偏远的乡镇开办门市照顾孩子,张某对自己及孩子照顾不周,且经常不回家,而张某认为他们都是下岗职工,为了生计,他靠打工挣钱,且要在县城照顾年迈的老母亲,所以回家的少,给家里的钱少了。法官和社区的同志都认为,巨某和张某并未到离婚的地步,还是双方沟通太少,照顾老人也是应该的,对妻子、孩子的关心、照顾也是必不可少的。经过双方的沟通,通过法官的劝导,张某与巨某商议,春节后,巨某在门市腾出一小间,把老人接过去共同赡养,张某也安心了,巨某也笑了,双方调解和好,手牵着手回到了自己的小家。
社区的同志也希望法官经常到社区,带案件到社区进行调解,给他们做好家庭矛盾的化解工作也提供了方法和经验。这样法院与社区共同调解,共同学习,共同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实现和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