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秦都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全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落实司法公开;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五进”、“征询旁听群众意见建议”、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努力建设过硬法官队伍。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该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和秦都区“目标考评”优秀单位。
今年,该院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继续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不懈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