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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作者:朱瑞玲  发布时间:2014-02-28 16:43:41 打印 字号: | |
  在日前召开的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并获全票通过。

  李国庆院长在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省高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四个融入”工作思路和“四个新进步”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全市大局。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014件,审执结27339件,同比分别增长21.29%和12.03%;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980件,审执结2671件,同比分别增长16.4%和4%。二是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狠抓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完善监督指导,夯实基层基础。通过抓管理、促公开、强监督,多管齐下,夯实司法公信基础。三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路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追求,改进司法作风,回应社会关切;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司法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效果,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用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倾心抓落实。四是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加强物质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打牢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五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及时向市委汇报法院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司法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李国庆院长表示:2014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以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积极履行审判职责,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着力深化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