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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新春五项铁规树形象
作者:秦建军  发布时间:2014-02-13 11:47:0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新春伊始,三原法院从落实各级作风建设规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法院队伍新形象入手,着力做好新年法院各项工作,出台了五项硬性规定并加以认真落实,收到了显著效果。

  这五项规定是:一是要遵守上、下班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基层法庭一律在驻地办公。二是要统一着装,全体干警一律着冬装棉衣,佩戴小法徽。三是要严禁工作日饮酒,禁止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吃请、消费。四是要严格遵守警用车辆使用规定,每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必须把车辆统一停放在院内,严禁节假日、公休日未经批准上路行驶,严禁公车私用;禁止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附近; 做到安全驾驶,严防责任事故发生。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耐心教育,坚决防止“生、冷、硬、横、推”等行为的发生,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扎实细致的做好审判工作。

  五项规定实施以来,该院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法院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来源:三原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