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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媒体公开曝光“老赖” 让失信人无处“藏身”
作者:赵剑  发布时间:2014-02-13 10:56:20 打印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长期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执行工作,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推进执行工作,树立司法权威。2月8日至2月16日,旬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唐永、何雷、程金涛等16名失信被执行人和故意逃避执行的蒲伟君、张晓辉、陈婷等22名被执行人,通过旬邑县电视台、永捷传媒(旬邑县中山街电子大屏幕)、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开曝光,并发布悬赏公告。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金融、公安、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通报,进一步强化了执行联动机制、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使失信被执行人受到购置不动产、机动车辆、高消费等行为的限制,同时也是其社会信用、名誉受到社会谴责。

  连日来,社会各界群众对法院这一执行举措予以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截止2月11日,广大群众纷纷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线索12件,同时,摄于信用惩戒和社会舆论压力的威慑作用,已有2件案件的3名被执行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另有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通过主动协商还款事宜,设立担保等有效途径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

  在第一批“老赖”被曝光的基础上,旬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六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隐匿、转移财产,故意外出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被公开悬赏。同时,旬邑法院将全面推进法院与公安、国土、金融、税务、工商等协助执行单位“点对点”网络联动方式进行执行查控的机制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协作效率,切实根治执行难。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