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今天的法官论坛的主题是“法官的良心“记得自己被任命为法官时被分配到到了山区偏远的基层法庭,当时的老庭长是一个专业军人,见我第一面就说自己是军人,法律知识不多,但班子要对得起良心。从那时,办案子要对得起良心就深深烙在我心里。自己对从事法官也已整整十年了,也接触了无数当事人,自己也对法官的良心有了自己的认识。
一、怀法律之心。法律是人们解决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神。面对复杂的案件,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做为一名法官要想给案件把好脉,审理好案件,就应具备良好的法官素质和扎实的法律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精准的用法和理解法律的内涵。我们时常将法官的内心确认,它包括自己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对案件的内心评价,但首先是法律知识的内心评价。民事案件中法律关系的梳理,刑事案件中的罪与非罪的评判,都需要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对案件有个定位。
二、怀廉洁之心。法官,当人们提高时,首先想到的是公平、正义。我们法官的确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我们审理案件就会与各种人交往,我们就会接触当事人,当事人也会想尽办法想和我们拉近关系,成为所谓的“朋友”,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我们的使命我们的职责在内心敲打我们,应时刻保持廉洁的心,为我们案件的公正、公平的评判首先竖起廉洁的防护墙。
三、怀社会之心。法律效果犹如一个案件的骨架,而案件的社会效果犹如案件的血肉。我们依法审理案件,案件有了结果,但当事人的问题解决了没,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比如民事案件的相邻关系审理,案件处理了,邻里关系融洽了没;刑事案附民赔偿我们能不能多跑跑腿,给被害人多解决一些生活中实际困难等等。也许我们有时的工作是费事,但当看到案件的社会效果有了很好的延伸,我们的工作就没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