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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在《法官论坛》第二期上的发言
——咸阳中院法官论坛第二期
作者:逯 睿  发布时间:2013-11-28 10:24:48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今天下午,我聆听了诸位同志关于法官的良心的演讲,很受启发。从内心讲,也很激动,并引发我深深地思考。

  在当前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之际,人民法官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境地,一面是辛苦的工作和微薄的待遇,另一面是手中的权力和各种诱惑;一面是正义的感召和道德的约束,另一面又是不肯安于现状的私欲的驱动。此时此刻,我们的法官将如何抉择?

  美国学者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一书中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这一比喻精辟地道出了法官在司法领域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法官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它已成为法界名言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也许这种说法现在看来有失偏颇,但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永远是法官神圣的职责。

  试想一下,在一个不廉洁的法官手中,渊博的法律知识、高超的法律技艺只会加重其贪财敛物的砝码,他们在托盘添加同等金钱砝码的时候,同时也就卸掉了另外一颗重要的砝码——那就是法官的良心。所以,今天我们提出法官的良心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法官是法律的守护者,也是道德的守护者。在我身边,有许许多多优秀的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倔强而又深刻地阐释着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既然选择了法官,就已经与崇高的职业道德相连;既然为人民作公仆,就必定与忠诚、正义为伴。在他们之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有推动法院改革和进步的中坚力量,也有在新世纪走进这支队伍的年轻同志。当你走进他们时,就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无论他们在年龄、业绩上存在多大差异,我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理想与信念,责任与奉献。我敬仰这些在寂寞中成就平凡事业,走出美丽人生的法官。他们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和良心,为法治树起了不朽的丰碑。我愿像他们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守护这个崇高的信仰。

  正因为人生有了值得守护的东西,人才拥有自己的精神家园。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即使一切都变成了灰烬,精神还会萦绕在这些尘土之上不肯离弃。伟人之业,虽不能至,但对于这种精神和境界,我愿亦步亦趋,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我的理想——做一名优秀的法官。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