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泾阳县人民法院为新任的18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1月23日上午,泾阳法院召开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左锋,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杨战武和政工科干警参加会议,向杨小明等十八名新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向他们表示祝贺和欢迎。纪检书记杨战武带领大家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副院长左锋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介绍了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会后,政工科还向各位陪审员发放了法律书籍。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事务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也是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表现。下一步,泾阳法院将在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强力度,积极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