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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人民法院表彰奖励优秀人民陪审员
作者:和宁  发布时间:2014-01-28 10:17:45 打印 字号: | |
  元月26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在召开的201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对在人民陪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执法、勤奋工作的3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2013年以来,该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力度,修订了《淳化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陪审员业务培训、考核等项规定,为陪审员的工作、学习、表彰、补贴、续任提供可靠的依据。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健康发展。工作中,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促进司法廉洁与公正的积极作用。2013年1至12月,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64件,占已审结诉讼案件数的18.4%。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促进人民陪审员事业健康发展,该院党组决定对在陪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任熙、张高峰、席毛英三名同志进行了表彰奖励。
来源:淳化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