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咸阳中院召开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小锋主持。
会上通报了2013年度全院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情况,对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大要案合议庭、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进行了表彰。
李国庆院长对2013年全院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李院长指出,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咸阳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咸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四个融入”工作思路,“四个新进步”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打好政治思想、组织保障、审判质效、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物质保障“六个基础”,稳步推进“四步走”战略,较好地实现了“一年打好基础”的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80件,审、执结2671件,同比分别上升16.4%和4%,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收缴诉讼费1320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大关。由于工作突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11个内设机构、6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民事审判庭专业化合议庭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立案审查工作在全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对于今年工作,李院长指出,全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继续做到“四个融入”,瞄准“四个新进步”工作目标,按照“四步走”规划第二步的任务,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努力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各项管理、司法公开、物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五个方面走上正轨,为加快共建大西安、实现“咸阳梦”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