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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信息化办案真神速 便利群众彰显高效
作者:雷可宁  发布时间:2014-01-10 10:47:34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月9日,旬邑法院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三方当事人拿到调解书时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我以为要费很多周折和时间,没想到法官两天就解决了这一异地肇事案件,这可真神速啊!”

  原告杜巧是旬邑县城关镇的一名村民,长期在外打工, 2013年7月10日18时与文海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肇事,并于当日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8000余元,于 2013年12月31日,收到伤情经鉴定书,结论为十级伤残。事故经旬邑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文海负事故主要责任。杜巧负事故次要责任。快过年了,杜巧打工的单位通知其去处理一些事务,可是肇事司机已经垫付1万余元,一时再拿不出钱,文海就告诉杜巧自己的车投有全险,让他去起诉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在咸阳,按程序依法送达应诉材料、通知开庭,至少需要20天。2014年1月7日杜巧到法院提起诉讼,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热情接待了他,了解到实际情况告诉他不要着急。案件事实清楚,争取几日内结案,文巧几乎不敢相信。

  办案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和咸阳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法务部联系,经沟通将当事人的诉状、保险单、住院病历、请求赔偿清单等材料利用传真传过去。让他们作初步审查,回复赔偿方案,经过传真、电话不断在三方间沟通,初步达成了协议,并约定1月8日经他们领导审批后,他们就立即带委托材料来签字确认。

  2014年1月8日早上上班后,办案法官就电话督促,经过小的调整双方达成了协议,法官开始按协议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书,当1月8日下午3点,各方当事人到达了法庭,经过确认签字,达成了协议,由保险公司在一周内按协议将赔偿给杜巧的医疗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等24500元,打入杜巧的账户。将文海垫付的1.2万元打入文海账户。领取了调解书后,文海说“没想到法院现在办案这么科技化,我原来还愁最近很忙,被起诉还要不断跑法院,想不到一次就解决了,真是为民解忧啊!”。中华保险的代理人说“对于这种标的小,事实清的,你们这种办案方法好,值得推广,省的我们几百里路跑来跑去”。一件涉及两地的交通事故肇事案件,就这样通过信息化办案化解,彰显了司法的高效,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