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参阅案例暨调研报告、参阅案例报送组织先进单位的决定》,咸阳中院行政庭柴苗同志撰写的《咸阳康美特陶瓷有限公司诉张宝莲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获优秀案例一等奖,张凯同志撰写的《宋靖诉咸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获优秀案例三等奖。.
近年来,咸阳中院行政庭的主管领导及庭室领导十分注重参阅案例在审判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教导同志们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习惯,并鼓励同志们积极撰写案例。行政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与劳动争议案件,常常会遇到法律适用空白的尴尬。为此,咸阳中院行政庭对本庭审理的每一起典型案件都组织全庭同志讨论学习,不定期的与兄弟法院沟通,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获奖的两篇案例所对应的案件都是主办法官与庭室同志们通过共同查阅大量法律法规、理论书籍,最终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
获得表彰后,咸阳中院行政庭的同志们深受鼓舞,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励,不断提高案例编写水平,为全市法院的行政、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