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旬邑法院民事审判庭收到彬县城关镇菜子村村民李永民、李娟丽父女俩送来的锦旗,以表达他们对旬邑法院快速审结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的感谢。
2013年10月,彬县法院受理的一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因在本地矛盾激化,双方情绪对立,多人多次到法院缠诉闹访并申请彬县法院回避,导致该批案件而无法顺利及时审结。2013年11月份,该批案件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旬邑法院管辖,旬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在院领导亲自指导督促下,迅速组成合议庭,及时开庭审理,并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全程微博直播,在案件受理后一月内进行宣判,判决三案共五名原告胜诉,由被告彬县某某村第二村民小组依法足额支付各原告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共1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批案件在旬邑法院审理期间未发生不良影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2013年12月24日,原告李永民和李娟丽父女俩在判决生效后专程来旬邑法院送上锦旗,并发自内心地感谢旬邑法院能够在案件受理1月之内、开庭审理后仅5日就快速作出判决,依法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使其以前深深担心在异地法院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顾虑彻底消除。
该批指定管辖案件的成功审结实现了快速、高效、均衡结案的办案要求,提升了各位法官对加快办案节奏、提升结案均衡度的认识和信心,有力地促进了旬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