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咸阳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在咸阳市西藏民族学院公开审理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长亮诈骗一案,这是该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平台在校园全程直播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5月,被告人赵长亮与李全辉认识后,虚构姓名赵亮及西安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身份,向李介绍自己能给毕业学生办理工作,自2011年7月至2012年,先后收取15名学生及一名服刑人员办事费用110余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后于2013年3月14日被礼泉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上午9时30分,伴随着神圣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整个庭审历时近两个小时,咸阳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细节,让广大网友直观地了解到庭审内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使整个庭审过程形象生动地呈现在广大网友面前。
上午11时许,咸阳中院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67条第三款、第52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长亮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赃款依法继续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此次校园庭审活动还邀请到多家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参加旁听的师生们在校园里见到了一场真实的庭审现场,零距离领略了法庭的威严。咸阳中院以此案为切入点,以案说法,以案育人,告诫广大学生不要轻易信他人,活动得到了西藏民族学院师生及微博粉丝的广泛好评。
咸阳中院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庭审,利用新媒体,架起与民沟通的桥梁,积极探索推进阳光司法的新路子。该院利用微博传播面广、迅速及时的特点,将微博作为推行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就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例、法律法规等利用官方微博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及时发布,让群众能及时获取法院的审判情况以及工作动态,将阳光司法贯彻到法院实际工作中。该院今后还将继续开展更多的微博直播庭审活动,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