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中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抓好信息化建设,坚持做到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2月11日,被告人张永辉等4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咸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网络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并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咸阳市中院”进行了图文直播。这是陕西法院第一次依托省院庭审直播网视频直播庭审全过程。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张文杰打电话告诉被告人张永辉,被害人张某到张永辉所经营的网吧闹事并砸了大门玻璃和电脑。被告人张永辉遂纠集被告高磊鑫、杨霖、张文杰4人,驾车来到被害人张某家对其进行殴打。其间,被告人张永辉及高磊鑫用匕首和弹簧刀分别在被害人张某身上连捅三刀,随后四人逃离现场。被害人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此案在法官主持下公开进行了审理,公诉人、被告人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
庭审期间,咸阳中院通过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和该院官方微博对该案进行了庭审全程直播,使用影音同步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全面、真实地再现了完整的庭审过程,很多网友在线浏览了庭审的视频和文字直播,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开,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向深入,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