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乾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温某吸毒曾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为满足个人吸毒的欲望,屡次殴打妻子林某。感情破裂后,林某向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温某离婚。立案后,林某立即带着年仅7岁的儿子远走新疆躲避被告,并多次通过代理人转告法院要求调解离婚,不愿意和被告见面。法官给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后,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主审法官与被告进行了耐心交谈,劝导被告要理解原告的苦衷,尽管被告是毒品的受害者,但感情是双方的事情,仅仅不同意离婚并不能解决双方的矛盾,又对被告详尽阐述了毒品的危害。谈话整整进行了一个中午。被告表示尽快和原告沟通,保证自己会远离毒品。
庭审前,法官又征询了双方的意见,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法院保障庭审后的人身安全。被告抱着一丝希望请法庭再做原告的工作。法官多方调解、劝导,原告离婚态度依然坚决,并且表示自己宁愿和孩子在异地他乡生活一辈子,也不会和被告和好,说到伤心处不禁泪流满面。听到这些被告也深感自己愧对原告,同意离婚,但提出自己无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此前,法官已经给原告谈过,被告无积蓄又要戒毒,抚养费给付会有实际困难。原告一看能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立即同意了被告的方案。
案件调解后,原告打电话给儿子说自己很快回新疆。电话中孩子稚嫩的笑声让人觉得冬天如春天般温暖。